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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朋友時有遭遇擄車勒贖的情形,所以秉持為台北人服務的精神,針對在台北市失車的車主,特別做了一個專題報告,讓大家參考。


  因為擄車勒贖的先生小姐(我實在不願意稱他們為歹徒,大家都是迫於無奈才出此下策,誰不願意輕鬆賺大錢,當捐錢的阿舍呢),在進入車子之後,第一件要務是確認車主身分與聯絡資料,這樣才能以電話通知車主付款方式。再來因為台北市的臨檢查察業務很確實,同時也怕車主在瞬間發現立刻報案讓警方在附近攔檢,畢竟小心駛得萬年船,他們會用以下方式完成移動車輛與通知贖車的作業:








































順序



內  容



補充說明



車主的對策



1



戴手套開車或記得清除指紋



警方一定會查指紋,所以他們一定不會留指紋。



 



2



開車到附近規劃好的停車地點



誰會開著贓車繞,到處在警察面前亮相呀!所以當然要事先找一個離擄車地點不遠(有時在1至2公里內),不容易察覺,離車時不會被錄影的地方(所以不會是大型付費停車場)。



所以,失車一定要先報案,同時到附近找一下,別急著等電話。



3



離開車子,再也不會回來碰觸車子,以免車主發現通知警方埋伏。



因為車停在附近,很容易被失主發現,所以擄車的人也怕車主假裝沒找到車,其實已經會同警方在旁邊埋伏。



所以,只要他來電話,就表示他已經離開車子,再也不會回去碰車子,更別說開車去拆解了。



4



打行動電話與車主聯絡,討價還價



他們會用行動電話的預付卡門號以及不顯示發話號碼的方式與車主連絡。



能拿多少算多少,是他們的心態,就算有心付錢了事,也要狠狠的殺價。



5



議定價格,他們會在提款機車主的匯款,並等待提款。



他們提供的匯款的帳戶,應該是人頭戶。



一定要在銀行櫃檯以現金寫匯款單匯款,雖然經常要等上兩個小時才會匯到,但是可以避免他們一再以未收到匯款為由,要求再以自動櫃員機匯款,造成多次匯款的結果。(因為他們大多會藉故要求多次匯款,能多拿一次就多拿一次囉!)



6



取得贖金後,會電洽車主取車的地址。



 



記得通知警方銷案,會有些麻煩,但是為了避免意外的麻煩,還是不能怕麻煩。



  所以,車主只要接到勒贖的電話,就表示是擄車勒贖,可以依上面的情形判斷回應。不過,臺北市以外的地區,警察臨檢較少,所以可能被開到很遠的地方,甚至直接開到掛勾的修車廠內再與車主交涉,就不能適用上表的情形,台北市民雖然連倒垃圾也要付錢,但是看到這樣多的警察在街頭站崗,就覺得好值得。


  一旦失車,一定要立刻報案,同時失車前到報案止的行蹤也要有證明,否則萬一不是擄車勒贖,而是偷車搶劫,那車主就非常冤枉了。他們進入車子後,最喜歡的是金融卡和身分證件,那樣可以很快猜出密碼拿錢,所以重要的物品還是別放車內,另外車子若有非常鮮明的特殊標示,連附近的鄰居都遠遠就認出那是誰的車,那就會讓人失去興趣,因為開著它上街是很容易招來麻煩的。


  最重要的是,失車之後記得到附近找找,該到哪些地方找,追究一下它們可能的『棄車地點』就是了,上面的表格內有寫。 



 

其它請參考:開車族大補帖一次給足


 



參考看看, 自己求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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